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电力采购服务项目 (第三次)的澄清通知002号


发布时间:

2021-11-01

各潜在供应商:
一、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电力采购服务项目(第三次)的澄清通知第三条原“第四章 评审细则”“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的 “7.损益分配方式” 中“横向对比报价人损益分配方式,进行综合评审”修改内容存在笔误,现澄清更正如下:
 “横向对比报价人损益分配方式,进行综合评审:
1.    长协价差方式:
(1)实行长协价差,并且为非正数价差的,按价差排序由低至高得39-35分(绝对值越大越高分);
(2)实行长协价差,并且为正数价差的并且小于等于50厘/千瓦时,按价差排序由低至高得34-30分;正数价差的大于50厘/千瓦时并且小于90厘/千瓦时,按价差排序由低至高得29-20分
(3)其他长协价差不得分;
2.月度竞价价差方式:
(1)实行月度竞价价差,正价差由报价人承担,负价差由报价人和采购人按比例分成,报价人比例越低得分越高,从1:9至9:1得39-31分;
(2)实行月度竞价价差,无论正负价差,报价人和采购人按比例分成损益,报价人比例越高得分越高,从10:0至0:10,得30-20分;
(3)实行月度竞价价差,正价差由采购人承担,负价差按照报价人和采购人按比例分成,报价人比例越低得分越高,从1:9至9:1得15-7分。”
(4)报价人收取代理费:0厘/千瓦时的得8分,1厘/千瓦时的得7分,2厘/千瓦时的得6分,3厘/千瓦时的得5分,4厘/千瓦时的得3分,5厘/千瓦时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3. 长协价差方式与月度竞价价差方式结合的,以实行该方式的电量比例作为权重乘以上述各方式得分之和为本项得分。
如:长协电量为90%,得分19;月度竞价价差电量为10%,得分24;本项得分为19×90%+24×10%=19.5
4.本项最高得分为39分。
二、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 月 4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三、修改磋商时间为:2021年 11 月 4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四、请各供应商根据本次澄清公告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编制。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采购单位: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江门市滨江供水有限公司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11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