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吉大、南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外运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4-07
招标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关于“准行证”的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文件第36-37页“技术标备注”、“综合实力”;第39页“采购项目概况及总体服务要求”第3项、第15项;第57页“5.技术条款响应表”第6项、第8项),提出以下两点问题:
一、珠海城市道路的路线行驶准行证是针对珠海城市道路的特定路线,根据“珠海吉大、南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外运服务项目”项目内容,运输路线为吉大、南区污水厂至珠海市伟力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科创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或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堆放地点,作为投标人难以在项目招标和开标前就提前具备上述路线的行驶准行证。
二、珠海城市道路的路线行驶准行证具有有效期限,且该证的办证周期为每季度一次,作为投标人难以在项目招标和开标前就提前具备上述路线的行驶准行证。
综上所述,我公司建议对招标文件关于“准行证”的要求作如下补充:
投标人应具有按时办理运泥车准行证或临时准行证的能力,保证日常及法定节假日正常运泥,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取得运输车辆在珠海有效路线行驶准行证。
答:投标人应具有本市有效路线行驶准行证,如果不具有准行证,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在2022年5月底前取得运输车辆在珠海有效路线行驶准行证。
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