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021-2023年度安保停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29
项目概况
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021-2023年度安保停车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L2020-058
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021-2023年度安保停车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1,062,140.00元(13,687,380.00元/年)
最高限价(元):¥40,590,000.00元(13,53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021-2023年度安保停车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
- 招标编号:ZHDL2020-058。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次采购的货物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及强制采购、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
4.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购人每个季度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若综合满意率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令中标人限期整改;若中标人整改后考核再次综合满意率仍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服务满意度调查对象包含医院职工及就诊患者,以及医院审计及外部审计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行政处罚”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地为珠海市外的,还须提供在珠海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或提供在珠海的分支机构的工商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投标单位可以选择现场购买或邮寄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加盖公章);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时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邮购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核对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
3.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邮寄费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珠海市建设银行柠溪支行
户名: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646145050198983
4.购买标书联系方式:翁素兰,0756-7778666-836、1301848726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
联系人:楼小姐
联系方式:0756-2162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
联系方式:0756-7778666-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素兰
电话:13018487262
发布人: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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