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餐厅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3

项目概况

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餐厅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514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L2021-010

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餐厅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餐厅厨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
  1. 招标编号:ZHDL2021-010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一层厨房设备及配套抽送风与动力配电系统项目和二层厨房设备及配套抽送风与动力配电系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属于自筹资金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及强制采购、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信用信息: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23日至20214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或通过邮购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1409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核对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

3、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邮寄费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珠海市建设银行柠溪支行

户名: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646145050198983

4购买标书联系方式:翁素兰0756-7778666-83613018487262;邮箱: zhdelianzbb@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

联系人:蓝工

联系方式:0756-216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

联系方式:0756-7778666-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素兰

电话:13018487262

 

 

发布人: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