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电力采购服务项目(第三次)的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7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粤能电力函特急【2021】40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对采购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一)原“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二、商务技术要求”“损益分配方式”中的修改为“(二)月度竞价分成损益分配方式:指每月成交人全权代理采购人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成交人按不高于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该月的交易情况及交易统一出清价价差以及成交人承诺的分成比例对采购人该月度电量竞价价差损益进行分配。”合同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二)原“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二、商务技术要求” 中的“(七)报价中应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实施项目所必须配备的器械、提供给采购人使用的设备、服务费、管理费、税金等,采购人将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成本预算及风险因素。” 修改为:“(七)按长协方式的在长协价差中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报价人按月度竞价方式的可按采购人的用电量每千瓦时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实施项目所必须配备的器械、提供给采购人使用的设备、服务费、管理费、税金等,采购人将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成本预算及风险因素。”合同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三)原“第四章 评审细则”“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的 “7.损益分配方式” 中“横向对比报价人损益分配方式,进行综合评审:
1.    长协价差方式:
(1)实行长协价差,并且为非正数价差的,按价差排序由低至高得39-30分(绝对值越大越高分);
(2)实行长协价差,并且为正数价差的并且小于50厘/千瓦时,按价差排序由低至高得29-20分;
(3)其他长协价差不得分;
2.月度竞价价差方式:
(1)实行月度竞价价差,正价差由报价人承担,负价差由报价人和采购人按比例分成,报价人比例越低得分越低,得39-30分;
(2)实行月度竞价价差,无论正负价差,报价人和采购人按比例分成损益,报价人比例越高得分越高,得25-16分;
(3)实行月度竞价价差,正价差由采购人承担,负价差按照报价人和采购人按比例分成,报价人比例越低得分越低,得15-6分。”
修改为“横向对比报价人损益分配方式,进行综合评审:
1.    长协价差方式:
(1)实行长协价差,并且为非正数价差的,按价差排序由低至高得39-35分(绝对值越大越高分);
(2)实行长协价差,并且为正数价差的并且小于等于50厘/千瓦时,按价差排序由低至高得34-30分;正数价差的大于50厘/千瓦时并且小于90厘/千瓦时,按价差排序由低至高得29-20分
(3)其他长协价差不得分;
2.月度竞价价差方式:
(1)实行月度竞价价差,正价差由报价人承担,负价差由报价人和采购人按比例分成,报价人比例越低得分越低,从1:9至9:1得39-31分;
(2)实行月度竞价价差,无论正负价差,报价人和采购人按比例分成损益,报价人比例越高得分越高,从10:0至0:10,得30-20分;
(3)实行月度竞价价差,正价差由采购人承担,负价差按照报价人和采购人按比例分成,报价人比例越低得分越低,从1:9至9:1得15-7分。”
(4)报价人收取代理费:0厘/千瓦时的得8分,1厘/千瓦时的得7分,2厘/千瓦时的得6分,3厘/千瓦时的得5分,4厘/千瓦时的得3分,5厘/千瓦时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3. 长协价差方式与月度竞价价差方式结合的,以实行该方式的电量比例作为权重乘以上述各方式得分之和为本项得分。
如:长协电量为90%,得分19;月度竞价价差电量为10%,得分20;本项得分为19×90%+24×10%=19.4
4.本项最高得分为39分”
(四)原“第五章 合同条款格式(示范文本,最终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为准)”修改为“第五章 合同条款格式(如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要求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范本合同签订,则本合同除去上述范本合同的雷同部分的其它条款作为补充协议签订,本合同为示范文本,最终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为准)”
(五)采购单位中的“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发生工商登记变更,该采购单位名称现变更为“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二、请各供应商根据本次澄清公告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编制。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采购单位: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江门市滨江供水有限公司
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10 月 27日